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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结束考生报读中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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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上午,广西南宁市教育局举行南宁市中小学招生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介绍年南宁市市区高中招生工作情况。7月15日至17日,南宁市为期3天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圆满完成,南宁市区50所普通高中共录取新生人。现阶段考生仍可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读中等职业学校,不少专业已经招满,但部分专业仍有少量学位,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截止时间为8月30日。

新闻发布会现场

所有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

严禁违规争抢生源

7月15日,年南宁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全面展开,所有市区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律通过南宁中考招生信息网报名。

当天19时,南宁二中、三中青山校区和三中五象校区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共录取考生人,比原计划多录取28人。

7月16日,南宁一中、四中、八中等10所市区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共录取新生人,比原计划多录93人。

此外,广西民族高中录取81人,西大附中招了人,民办学校英华学校(第一档)招了人,希望高中(第一档)招了人。

7月17日,南宁市区36所普通高中完成了招生录取,共录取新生人。

至此,南宁市区为期3天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完成,南宁市区50所普通高中共录取新生人。

为确保招生秩序,南宁市教育局严格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要求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市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严禁“掐尖”招生,严禁学校违规跨招生区域开展招生宣传,严禁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承诺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严格普通高中办学资格审批。市区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律通过南宁中考招生信息网报名、录取。

据悉,今年,为确保市区高中招生网络顺畅,南宁市教育局继续对报名系统的网络容量进行优化,网络报名系统带宽容量达到9G,招生工作没有出现网络拥堵的情况。

严禁学校擅自招收

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如考生已被某普通高中录取,不愿意到被录取的学校就读,想退出报读另外一所学校,这是否符合规定?

对此,发布会上透露,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桂教规范〔〕2号)及南宁市中招方案有关规定,严禁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被普通高中录取的机会,考生一旦被某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原则上不得退出。如录取后,考生本人仍执意转到外地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该考生在市区普通高中内的录取资格将被取消且无法再被本市市区内其它普通高中录取。

据悉,今年,南宁市高中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政策、阳光操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严格实行“自主选择、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采用“学校分时段,学生分批次”的录取方法,依托南宁中考招生信息网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圆满完成了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任务。

未被录取考生可报读中等职业学校

目前,南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仍在进行中,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通过到校现场报名的方式选择就读中等职业学校。

据了解,今年南宁市区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2.5万人,现阶段不少专业已经招满,但部分专业仍有少量学位,考生需抓紧时间报名。

报读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含市属、五县和武鸣区直属中职学校)的学生,均可以到拟报读学校招生办报名,选择专业后直接录取。现场报名时间从即日开始,录取截止时间为8月30日。参加中考的考生可持准考证和中考成绩单到拟报读学校报名;未参加中考的学生可持初中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学生手册)到拟报读学校报名。

报读中等职业学校优惠政策

一是学费减免。

二是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元,资助比例约占学生总数的25%。

三是品学兼优的学生,还可获得奖学金。奖学金有三类。第一类是国家奖学金,全国奖励2万名学生,每生每学年奖励0元;第二类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每学年奖励学生人、每生奖励元;第三类是南宁市人民政府奖学金,每学年奖励学生人、每生奖励元。

四是升学补助。对于从中职学校毕业之后升入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就读高校申请学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元。

来源: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记者黄颖实习生陈迎男

编辑:刘晓婧

责编:李雅晴编审:周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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