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白癜风治疗最好的医院在哪 https://jbk.39.net/yiyuanfengcai/hj_bjzkbdfyy/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区长《关于提请免去区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报告》;区法院院长《关于提请任命区法院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关于提请任命区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高峰辞职请求的报告;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拟任职人员作供职报告。
通过分组讨论,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命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职务的议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命事项、请辞事项;王艳君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
薛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3号)
薛城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区人民政府区长尹作义的提请,于年7月28日决定免去:
庞引明的薛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现予公告。
薛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7月28日
薛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4号)
薛城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广存的提请,于年7月28日任命:
马剑龙为薛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第55号)
薛城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峰的提请,于年7月28日任命:
张洪伟为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第56号)
薛城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年7月28日决定:接受高峰辞去薛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薛城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并报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57号)
薛城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年7月28日决定:
张洪伟为薛城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和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找记者、求报道、求帮助,各大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