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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将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3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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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孙唯

通讯员粤考宣

3月9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消息称,广东省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评卷工作已全部完成,将于年3月10日10时起发布年1月学考成绩。

届时,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或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查询成绩。考生在获得考试成绩后,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某科成绩有疑问,可于3月15日17:00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

3月22日10:00起,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自行下载并打印年1月学考成绩证书。

成绩将以3种形式呈现

省教育考试院表示,成绩公布时,将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3种形式呈现年1月普通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书将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呈现成绩。

合格性考试等级成绩,位次由高到低分A、B、C、D、E五个等级,其中,E等级为不合格。语文、数学和英语3科除呈现“合格/不合格”、单科分数和等级外,还呈现3科总分成绩和排位,其中艺体类(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还呈现术科合成总分和排位。

提醒:学考成绩在高考时存入考生档案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在高考时存入考生档案。

考生应尽快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下载成绩证书后自行打印,并妥善保管本人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含电子版)。如因出国留学等需要,可申请开具成绩证明,相关要求和流程见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的相关公告。

此外,外省户籍考生在广东高中阶段学校读书期间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取得的成绩转出广东,将不再进行审核,不再出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书”。

考生可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含电子版)将成绩转出广东,也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首页“考试招生”条目进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转出”,凭考生号和密码查询考试成绩。(更多新闻资讯,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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