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孙唯通讯员粤考宣
11月2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通知,要求做好年考生办理跨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下称“成绩”)的转移工作。
外省户籍考生、广东户籍考生这样办
通知透露,年,外省户籍考生在广东高中阶段学校读书期间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所取得的成绩需转出广东,广东原则上不再进行审核和出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书”。
考生可向有关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提供成绩证书(含电子版),各有关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首页“报名报考”条目进入“高中学考-考生成绩查询”,也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