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十堰市创文办获悉,为进一步纠正陋习、弘扬新风,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提高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市创文指挥部决定于4月至12月在全市开展突出不文明行为集中治理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治理的重点内容包括随地吐痰、在禁烟区吸烟、主次干道上的人行道乱停乱放、遛狗不牵绳、行人乱穿马路、公共场所不戴口罩等六类不文明行为。重点区域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小区、农贸市场(含便民市场)、政务大厅、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网吧等。
为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各责任单位将组建专兼职文明劝导队和巡查执法专班,在重点区域内开展劝导和巡查执法。
对突出不文明行为,将通过十堰广播电视台、十堰晚报、指尖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