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严艺文
通讯员交通宣
6月6日,根据广州疫情防控第17号通告,6月7日12时起,第14号通告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时间要求由72小时缩短为48小时内。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对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问题1:第一条里的“确需离穗、出省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是指离穗就需要还是出省才需要?
回答:这句话里的“离穗、出省”,包括了两层意思:一是通过广州辖区内机场、铁路、公路客运站等站场离穗的旅客(不含外地中转旅客),须凭“健康码”绿码,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二是离穗出省的小型汽车司乘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备查验。与14号通告的政策是一致的,跨市公交、地铁同样不需要核酸证明。
问题2:48小时内阴性证明要求自6月7日12时起实施,那在7日12时前离穗出省,是否需要出具核酸检测证明?
回答:需要。在6月7日12时前离穗出省的,按照14号通告要求,需凭绿码和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6月7日12时起,按照17号通告新要求,离穗出省的,均需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问题3:自驾车离开广州,到周边城市,但不出省,是否需要核酸检测证明?(如广州到深圳、清远、佛山、湛江、潮州等)
回答:不需要。17号通告延续了14号通告的要求,6月7日12时起,自驾车离穗出省的,才需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要及时注意